《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实施工作在教育部的领导下,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管理,体育行政部门指导,学校组织实施。按照《标准》的实施要求,学生《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参加三好学生、奖学金评选;成绩达到优秀者,方可获体育奖学金;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按肄业处理。
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校2017级毕业生《标准》测试的成绩达不到50分者进行补考测试,具体如下:
一、测试时间、对象与地点:
测试时间:2020年12月13日(星期日) 下午14:00——16:00
测试对象:2017级综合评定不足50分者(名单附后)。
2018、2019、2020级因故未测试者。
测试地点:
身高、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在教学区文体馆。
50米跑、立定跳远、引体向上(男)、1000米(男)、仰卧起坐(女)、800米(女)在第一田径场。
二、测试安排:
1、2017级学生持效证件及体适能二维码统一到文体馆签到,之后再参加测试。其他年级学生直接到场地出示有效证件及体适能二维码测试即可。在各项测试中,要严格按照各项目的测试要求进行(各项目的测试方法及要求可在体育部网页下载)。
2、请务必按照测试时间准时参加,无辜缺勤导致无法毕业者责任自负。
三、测试纪律:
1、学生应按照测试要求身着运动装和运动鞋,不符合要求者不允许测试。
2、在测试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取消测试资格,测试成绩为0分,同时上报所属学院及教务处,给予相应处分。
四、测试安全注意事项:
1、测试前,测试者需提前进食,禁止空腹参加测试;测试者需提前自行进行热身运动。
2、测试中,测试者如有身体不适的情况需立即停止测试,同时及时呼叫附近老师或者值班医生。
3、测试后,测试者在休息后心率达到正常水平后,结伴离开体育场,如有身体不适的情况及时呼叫附近老师或者值班医生。
如对综合评定成绩有异议者,请于测试当日(12月13日下午14:00)到文体馆找陈晓波老师查询近四年成绩。如因天气原因无法完成测试安排,测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体育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