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
陕西科技大学体育部
二、承办单位
陕西科技大学团委
陕西科技大学学生会
三、协办单位
陕西科技大学足球协会
四、赛程安排
(一)竞赛日期:2017年10月23日(周一)19:00开始。
(二)竞赛地点:陕西科技大学第一田径场人造草足球场。
五、参加单位
校各二级学院代表队、在职教工代表队、足协代表队
六、奖项设置
设团体前八名给予奖励及“体育道德风尚奖”两名,颁发奖牌;“优秀裁判员”按裁判员总人数20%进行奖励,颁发证书;
联系人:雷 鸣(老师) 联系电话:18091193399
付锦锐(老师) 联系电话:18066660983
七、报名及运动员资格
(一)报名:
1.各参赛队均以该队所属学院为参赛队名称,可报两队(xx学院1队、xx学院2队,一人不可同时报两队),该队所有队员必须为所在学院的在籍、在校、在读大学生,研究生至各学院进行报名。各参赛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2名、工作人员(捡球员)2名、队员10名(男生),所有报名且符合参赛资格的运动员且身体健康并完全能够参与五人制足球比赛的均可参加比赛。
2.运动员报名号码确定后,赛季内不得更改,其中每队必须报有2名守门员。
3.各参赛单位请于2017年10月16日18:00前将电子报名表发送至邮箱fujinrui@sust.edu.cn,以学院为单位并注明1、2队进行报送,逾期不受理个人报送信息。
4.各参赛队需于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以下纸质版材料并于联席会议(10月18日周三19 :00体育部一楼102会议室)缴上:
(1)纸质报名表原件(加盖学院及校医院公章);
(2)参赛运动员意外伤害保险单复印件(保险自行购买);
5.报名截止日期后不得变更或增补运动员。
6.若参赛队在比赛中出现弄虚作假、打架、罢赛、弃权、打骂裁判、投掷矿泉水瓶及杂物、损坏公物等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二)参赛资格:
参赛运动员必须为在校在籍,文化课考试合格,遵守学校各项纪律规定,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的学生。
八、竞赛办法
(一)本次比赛采用双循环赛制。
第一阶段:以抽签方式分成A、B、C、D四组,各队进行抽签进入四组中进行单循环比赛。
第二阶段:四个组的第一、二名共八支队伍进行单循环积分赛,最终名次根据积分由高至低排序。
(二)具体竞赛日程由竞赛委员会编排制定。
(三)因球队承担重要任务或遇到不可抗拒因素,竞赛委员会有权对既定赛程作出调整或更改。
(四)种子队设立根据陕西科技大学2016年五人制足球赛成绩而定。
九、积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一)第一阶段小组赛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淘汰赛采用交叉淘汰制,(如在全场比赛40分钟内平局,直接罚点球决出胜负)。
(二)第一阶段赛程结束后,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三)小组赛中如果两队或以上积分相等,按照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4.如仍相等,则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5.如仍相等,则按积分相等队在全部比赛中进球总数多者,名次列前。
6.如仍相等,则由积分相等的队抽签决定名次。
十、比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五人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及《中国足球协会比赛违规违纪处罚办法》。全场比赛时间为40分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每支球队在每个半场可要求一次1分钟暂停(暂停必须成死球,队员此间不得离场),中场休息时间5分钟。
(三)比赛球使用4号低弹力球(五人制足球赛专用球)。
(四)比赛场地:长为40米、宽为20米;球门:高为2米、宽为3米。
(五)每队须各报2名工作人员,协助裁判进行捡球工作。
(六)每队限报10人,其中必须包括门将2名,上场队员不得超过5名,其中1名必须是守门员,列入替补名单的替补队员不得超过5名,比赛时可随时替换上场队员,被替换下场的队员可再次作为替补队员参加同场比赛,换人时队员必须在换人区进出场地。替换守门员必须在成死球时。
(七)参赛时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并在比赛前交由裁判员验证,未带证件者不得参赛。
(八)犯规和不正当行为:判罚直接任意球的犯规,除11人制竞赛规则以外,还包括铲球和合理冲撞。(比赛中不允许铲球和合理冲撞)。
(九)参赛运动员必须穿胶底布面质的运动鞋、佩戴护腿板参赛。
(十)每队必须备有一套统一颜色的比赛服装和护袜,服装颜色必须认真填写在正式报名单内;比赛队员的姓名、联系电话必须与报名单相符,否则不得上场比赛;比赛队员紧身裤的颜色必须与比赛短裤的颜色一致;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厘米宽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上场队员必须佩戴护腿板。违者不得上场比赛。
(十一)对运动员出示红黄牌规定。
1.在比赛中得到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动停止下一场比赛(纪律委员会如有追加处罚除外)。
2.第一阶段红黄牌自动带入第二阶段。
(十二)在比赛中,如果某一个队在场上队员不足三人时,则本场比赛自然停止,视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终止时实际比分为准。
(十三)如因特殊情况的干扰,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的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将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40分钟(包括罚球点球)。
(十四)如有不可抗拒的原因,需要更改日期,由联赛组委会作出决定并进行通知。
(十五)参赛运动员,均不得留怪异发型以及佩带任何饰物。否则,均取消其参赛资格。
(十六)各参赛队需按时到场,如迟到15分钟则以弃权论处,判对方3:0获胜。
十一、仲裁委员会与资格审查委员会
(一)仲裁委员会委员由体育部选派。
(二)比赛设立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经举报审查资格不合格者,将取消参赛资格,裁判员与委员会成员协助实施。
(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备查检录参赛,比赛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证件原件。
(四)比赛本着谁举报谁举证的原则,各运动队可对有违反资格规定的运动员进行申诉,申诉时,须写正式书面材料,向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申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如在比赛期间发现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违反规定者,一经核实,取消参赛资格,并通报全校各院。取消该单位竞赛成绩。
(六)资格审查流程:
1.运动员资格审查委员会初审。
2.监督举报。
联 系 人:雷鸣(老师) 联系电话:18091193399
十二、名次与奖励
(一)本次比赛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
(二)“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两名,颁发奖牌。
(三)“优秀裁判员奖”按裁判员总数的20%,组委会与裁判组联合评选,颁发获奖证书。
(四)“优秀裁判员奖”个人证书由陕西科技大学体育部盖章颁发。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四、本规程解释权归陕西科技大学体育部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