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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专业、休学复学、降级等特殊原因参加体育课的相关规定
2016/11/12  

关于转专业、休学复学、降级等特殊原因参加体育课的相关规定

 

公共体育课为必修课,不能免修。因优秀学生转专业、休学复学、交换生、留学、参军、降级等原因参加体育课学习的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由于优秀学生转专业而导致体育课上课时间变化者,从下发转专业通知三周内,学生到体育部申请更换体育课上课时间,学生选择的体育项目原则上保持不变,如果新的体育课单元该项目人数太多或者没有该体育项目,则体育部在征求学生意愿的情况下调换其它项目。过时不予办理。

2、由于休学复学原因参加体育课学习者,本人在复学通知单开据三周内,持休学复学通知单到体育部教学研究室办公室办理体育课选项事宜,过时不予办理。

如果超过五周(包含五周)未办理选课和上课事宜,则按重修论处。本学期不再安排体育课学习。

3、由于降级原因参加体育课学习者,本人持学籍异动通知单,以学籍异动通知单出具时间为准,三周内到体育部教学研究室办公室办理体育课选项事宜,过时不予办理。

如果超过五周(包含五周)未办理选课和上课事宜,则按重修论处。本学期不再安排体育课学习。

4、由于留学、交换生、参军等原因参加体育课学习者,本人持教务处开据的证明材料,于三周内到体育部教学研究室办公室办理体育课选项事宜。

如果超过五周(包含五周)未办理选课和上课事宜,则按重修论处。本学期不再安排体育课学习。

未尽事宜,按体育部规定办理。

本规定解释权在体育部。

体 育 部           

2016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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