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公告>>正文
 
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等两个文件的通知
2014/09/03  

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教育局,石油普教管理中心,各普通高等学校,厅属中等专业学校: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的通知》(教体艺〔2014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上报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43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省2014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及要求

2014年,全省普通小学、普通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以下简称《标准》),并开展覆盖本校全体学生的《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工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部署本辖区内的测试和上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工作的推动和督促,逐级、逐校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确保数据上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确保本地区数据上报学校率达到100%。各学校要把《标准》测试、数据上报、结果公告等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行校长负责制,明确具体负责的部门、人员,认真组织制订测试、上报工作方案,在体育课、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中,统筹安排、全面落实。组织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要记入教师工作量。

二、测试和上报工作安排

1.测试和上报阶段( 9 1 10 31 )。

按照《通知》要求,中小学生身高、体重、视力等项目的测试可与体检工作相结合,使用同一结果,不重复测试;测试方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2007〕出版)的有关要求进行。

请各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将测试数据(含每个测试项目成绩、测试时间、地点、方式和人员等信息)于 10 31 前上报至中国学生体质健康网(域名:www.csh.edu.cn

2.数据审核阶段( 9 1 10 31 )。

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下级教育部门、学校上报测试数据进行逐级审核。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登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按照管理系统设置的用户管理权限,进行逐级审核,在线确认提交。

3.数据核查阶段( 11 1 11 30 )。

省教育厅将委托第三方分别组织对各市、各高校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复核。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亦应制订测试数据核查办法,开展本辖区内学校上报测试数据抽查复核工作,加强过程监管,确保报送数据真实、准确、有效。

三、测试结果公布

1. 学校在测试工作结束后,要按年级、班级、性别等不同类别在校内公布测试结果,中小学校要将有关情况向学生家长通报。

2. 省教育厅将对各市及高等学校、厅属学校的测试结果并统计所属高校本科新生测试结果进行公示,分市反馈至生源所在地区;各市教育局要公示所辖县区测试结果,各县区教育局要公示所辖中小学校测试结果。

四、保障措施

1.陕西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负责全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培训、抽测、数据分析和技术指导。陕西省数据上报技术服务电话:029-83209313陕西省学生体质健康测试QQ群(群号:219441593为各市、县提供技术指导和有关服务。

2.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测试工作保障水平,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测试场地设施条件建设;要加大培训力度,将测试、

上报工作作为管理干部、体育教师的培训内容,及时组织专业培训。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认真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数据上报准确、及时的地方和学校给予表彰,对上报数量不足、数据错误、虚假的地方和学校予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李梁    电话:029—88668891

 

陕西省教育厅

2014 8 4

关闭窗口